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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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朋友最近都關注華為公司,問我對很多媒體的報導做一些回應。作為一個基層員工,我可以說一說我自己對公司的認知給大家聽聽。純屬私人見解。

首先的疑問是關於公司和中國政府的關連,很多報導說公司有國家支持,我個人認知這應該是一個誤解。

中國政府作為國家策略,經常有幫助非洲或太平洋國家,提供無償援助。這些項目是中國政府承諾提供一定金額為資金,為當地提供建設,包括鐵路,醫院,基建和通訊設施。因為非洲國家貪污問題嚴重,這些中國政府的援助承諾都不會直接給錢當地政府,而是通過招標由中國公司到當地建設。所以有不少報導說華為或中興公司得到中國政府大量金錢援助,這可能就是誤解的主要原因之一。想一想美國重建伊拉克,這些projects會不會公開招標給外國公司?會不會讓華為投標呢?這些建設都是給Cisco或美國軍工公司承包的。這樣又是否可以理解為美國政府支持Cisco或Halliburton?

不上市是否不透明?華為公司是一間員工擁有股份的私人公司,沒有上市原因是因為公司資金充足,沒有必要在股票市場融資,但是因為資金流和某些特定項目,公司是有在歐洲債券市場融資的經驗。

公司管理層一般把開發和市場目標訂在五年到十年,作出大量投資在研發。如果是上市公司,以每季度盈利為目標的上市公司不可能容許公司那麼大量資金投入研發。華為每年投入超過百份之十收入在研發,今年更追加到百份之十五到一百五十億美元,投入的金額應該是全球首五以內。這樣的策略在一般歐美上市公司是不可能不受投資者壓力的。這正正是華為公司為未來競爭力提升的一個重要策略。這十年間大家就看到了投入研發的威力。

華為收入超過一半是從海外國家,中國並非為單一收入來源。正正因為如此,華為的財務是必須透明化,以滿足中國和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開設的子公司,按照當地的稅務和法律要求匯報。

華為員工每年有按個人和部門績效分配花紅,是按照公司盈餘分配。分配方式是透明的,按照員工的‘虛擬股份’額分配,相當於外國公司的profit sharing概念。為什麼不以外國公司概念發股份而要做虛擬股份?一方面是因爲老闆很清楚知道資本主義社會如何操作,需要公平的,按貢獻來分配利益,不會也不能歧視海外員工不給他們分享成果。但是如果以普通股份制發股票給員工,在全球一百多個國家的法規如何全滿足?需要的法律費用有多龐大?所以才創出這個新概念來滿足所有員工的利益訴求,也為公司保留人才的一個有效的HR制度和策略。

任老闆作為創始人,他沒有私人飛機,出差也沒有頭等機票,吃飯也是跟大家在食堂一起排隊。在公司服務了三十多年,他的股份是~1.75%(如果我沒有記錯)。這也是透明的。其他的股份都分發給員工和放在資源池,留待未來加入的員工。作為創始人,Jeff Bezos, Larry Ellison, Bill Gates, Michael Dell.....他們佔的股份遠遠超於這百分比。從這角度任正非確實是一個‘共產主義’的人。

關於對拘捕華為公司CFO的問題,首先從西方公司法的角度,如果公司犯法,公司法人應為違法行爲承擔責任,不是公司個別董事。先不說華為有沒有違反美國單方制裁伊朗的法案,在沒有公開拘捕令因由而在本國或第三方國家拘捕一個外國公民都是不合理的,到現在美國和加拿大都沒有提供任何明確證據和指引為什麼要拘捕她。要法官簽一個拘捕令是慎重的,是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而這理由在簽發後是有公眾知情權需要交代的。所以這次拘捕是很有問題,也違反了任何國際法規和通例。作為比較,匯控是明確有違反美國洗錢法和制裁法,為什麼匯控主席或CFO沒有被拘捕呢。

如果華為沒問題,為什麼美國要找華為麻煩?

5G話語權關乎未來十年甚至於二十年的龐大經濟利益。歐洲人主導2G,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把世界財富引進歐洲,做就了Nokia,Erisson,Alcatel等等的世界級公司。但是這些公司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持續的發展,技術到3G年代已經慢慢落後,取而代之的美國公司譬如Qualcomm主導3/4G,把財富和通訊業的經濟紅利都帶到美國。美國人很會讀歷史。美國的商家吃過甜頭,他們很清楚知道讓一家中國公司來領導5G所引起的結果。

華為的設備不是有問題嗎?為什麼Five Eyes都要禁止它?

很好的問題。為甚麼只有Five Eyes禁止它?(或者加上日本)

基本上可以假設全球每一個競爭對手或政府都盯著華為,如果它的設備有間諜監聽的問題,有後門,為什麼到今天都沒有任何一份確實證據可以拿出來指證華為是從事間諜活動或是它設備有後門漏洞嗎?互聯網時代,空泛的指控只要說一千遍可能就會有人當真。

我相信中國或華為都不會放棄目標。在沒有自研和生產設備之前,中國要安裝電話通訊設備必須從美國加拿大或法國等國家購買,一條電話線路要幾千美元,甚至於控制供應不賣給中國。大家還記得九十年代初在國內裝一條電話線,有些需要等半年甚至於九個月嗎?到中國公司做了自己的設備,他們才不得而把價錢調低到合理水平。這不正正是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競爭的目標嗎?把科技提供給更多人去分享去改善生活嗎?賣幾千美元一條電話線是公平競爭?別人做出來就是不法獲取?八十年代有哪一個中國家庭可以負擔這個費用去安裝電話線?這是Bell發明了電話一百多年之後的社會!所以一個國家要不讓別人奴役剝削就必須自強,要有議價的能力才可以為己方爭取合理利益。非洲如是,美國如是,中國如是。香港也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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