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总觉得父亲对子女们都很严肃,平时不拘言笑。他个性很倔犟,刚愎自用,与人很难融洽共处。与他在一起,只有他说的,你只能乖乖聆听;你回嘴,你将被轰炸的体无完肤,邻里了解他性格的人,莫不退避三舍,敬而远之,相安无事。
有一回,也是我三弟结婚在家祭祀仪式时,三弟没有照他吩咐的办事,顶撞了他,他竟然当场就把我妈妈神龛上的香炉也给砸了!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在场的亲友莫不面面面面相觑,场面尴尬万分。
到了我从离家十多年后又回家与他团聚后,我回想往事后,才开始了解他的为人之道。
我爸爸青少年时与二伯父从中国广东省澄海樟林古港塘西离乡背井,漂洋过海,最后在凿石城落户,安居乐业。
兄弟俩在同乡亲友的协助下,经过一番刻苦耐劳才各自成家立业。爸爸就在胶林环抱的破舯舡(Tongkang
Pechah)经营杂货店。
好话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英殖民政府为了围剿黑区的共产党成员,在乡村实施新村移殖计划政策。搬迁过后店屋依然在,可是经营不久,爸爸的杂货店店也停止营业了,于是他开始踩脚车到处叫卖鲜鱼,收购胶片胶丝,甚至当散工,后来在彭古鲁峇沙然的协助下在舯舡新村警察局与国小之间空地上栽种疏菜。妈妈则带着我们年纪较大兄姐与三弟凌晨到外祖父的胶园割胶,一家八口勉强过日子。
从此爸爸就开始染上酒瘾了,工作回家就迫不及待空腹喝酒,尤其在我母亲过身后,他借酒消愁愁更愁,甚至借酒疯骂人。了解的的嗜好的人莫不退避三舍。
可是,如果他没有酒喝,平时在餐桌上,他口若悬河,娓娓道来,都是新鲜有趣的他家乡民间故事或传奇掌故,好像《潮汕姑嫂鸟的来历》、《三国演义》、《水浒传》、《隋唐演义》,李白斗酒诗百篇,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朗诵唐太宗的“耕夫碌碌,多无隔夜之粮;织女波波,少有御寒之衣。日食三餐,当思农夫之苦;身穿一缕,每念织女之劳”,这些诗歌、故事百听不厌,也深深打动我,无形间启动了我童年的想像力,驱动我的好奇心,往后我省吃俭用,一有零钱就买连环图书——真没想到,爸爸竟然是我文学的启蒙老师。
我的零钱哪来?就是爸爸在菜园卖番薯、长豆,辣椒,黄瓜,茄子等蔬菜赚来的。平时我总被他带在身边,种菜,插番薯好像少不了我,从水塘舀水施水肥也要我在场。
后来,爸爸还在中江学校后门一户独居老人亚答屋后面养猪,养鸡鸭,偶尔也协助邻居林老板杀猪。逢年过节在厨房,他总要我担任刀手与帮手,家禽生畜等的蒸、煮、卤、炒、炸等炊事都要我来学习。
有一次,在他的监视下,我战战竞竞左手抓住鸡只双翅与双脚贴近颈项,右手操刀正要割鸡的喉咙时,说时迟,那时快,母鸡竟然挣脱了,瞬间飞走了,劳动一家人把母鸡抓回来,由爸爸亲自下手宰了!
我年少无知,偏偏精力充沛,野性十足,初生之犊不畏虎,成天与一大群同龄到处溜达,做弹弓打鸟,到草丛树林捉金蜘蛛打架,到附近小河裸泳,在水里嬉戏,雨后又到大人公庙对面足球场踢冒雨踢球。至少有两三次,不是左手就是右手脱臼了,忍痛回家被痛骂一顿后,爸爸就老生姜蘸药剂替我推拿,然后再用捣碎的姜敷在伤处,再用黄磷点火燃烧后,再用布条包扎。我三次脱节的双手都是爸爸亲自替我治疗,他常说他是从中医术药书学来的,只能将知识大胆用在自己孩子身上。无可奈何,我就是他实验的白老鼠,乎复何言?
还有一次,我在嘛嘛档附近榴莲树旁的羽球场踢足球,抢球时被生锈的铁丝戮穿了左脚跟,在啼叫呼痛时,三弟当机立断,把铁丝拔出,血流如注,回到家,爸爸就叫三弟到邻近杂货店买些生芝麻,他用木屐敲打伤口,要我将生芝麻咬碎,然后敷在伤口,再用破布条包扎,叮咛我要呆在家两天。两天过后,我不再是走路一拐一拐的瘸子了,趁他出门时,我又生龙活虎,拉帮结伙,成群结队到处寻欢作乐去了!
回想在风起云涌的七十年代,往事如烟,爸爸在我考取了剑桥文凭前一年就买了一个二手旧款式的打字机,想要我到洋行或政府部门打工,当时没有外资工厂的设立,就业机会等于零,找来找去还是靠他的面子在同乡的米铺当临时苦力,吃两餐,工钱我没拿过,业余在夜间踩脚车去当家庭补习老师,偶尔也到家乡当义务老师,教导失学的少女。
爸爸知道了以后,把我的堂姐送我的《辞渊》抛出家门,自从父子俩三番四次起冲突,我负气离家出走,乘搭五分钱的联和吧士车程就到伯父家暂住。
为了我的前途着想,同时也不想看到我参加左翼康乐活动,他想方设法联络我母校校长,让李校长说服我离乡背井到三百里外的四湾岛当英文教师,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就这样,我的志向完全改变了,原本天真的想到台湾修新闻系的却变成一名教师。
当我从四湾岛携眷返乡时,他已年届古稀,满头霜雪,老态龙钟,孤独寂寞时就是趟在床上翻阅中草药书。他相信呼喝拍筋疗法。
听弟弟说,有一次爸爸到新加坡拜访他堂兄,在新加坡发生交通意外,医生吩咐他要回去复诊,可是他固执,不太相信西医,也不听劝告,结果不久就轻微中风。我兄弟三人轮流替他洗澡搓背,直到临终前,他提示要见他二哥一面,见了不久,我伯父还没回到他家,爸爸他就撒手西归了,结束了他坎坷的一生。
爸爸大我三十五岁,我与他相处日子也不多,每每想起与他起居在一起最长久时期的印象,总觉得是好远好远的事,可是如今他给我的形象又好像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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